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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倫理(三):上帝與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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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/ 蘇振財
編按:小時候,我們在課本上讀倫理;長大後,我們幾乎不提倫理,因為倫理需要實踐,
不是空談。基督徒的倫理,還包括了與上帝的關係。接下來幾週,【信仰與生活】專欄,
將刊登蘇振財牧師的講章,由他來詮釋基督徒的倫理,以及怎麼行出基督徒的倫理。
聖經:出埃及記20:1-6,馬太22:37-40
一、引言:
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基督徒生命中特有的倫理,這個倫理是建立於信仰的基礎,
簡單說是咱相信這世界有上帝,所以咱作信徒才需要持守與看重人與上帝之間的〔倫理〕,
有清楚的倫理咱才有可能更深來〔認識上帝〕,好好來〔作人〕。
二、創造者與被創造者。
上帝與人中第一個關係就是[創造者]與[被創造者]的關係,上帝是至高的創造者,
人是被創造者。所以咱是承受恩典的人,一切都是上帝所賞賜,人有本份及需要去認識上帝,
並且要敬拜祂。在舊約聖經中耶和華上帝幾次提醒以色列百姓這項不能忘記的[本份]-
[所以今日你要知道,也要記在心上,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祂是上帝,除祂以外再無別神](申四:39),
十誡中的第一條也作如此的命令-[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](出20:2)。
所以順服於創造者的攝理與引導是咱人的本份。
創造者與被創造者的差異,在於創造者上帝是無所不知、無所不能、無所不在、無始無終的全能者,
人是有限的、軟弱的被創造者,若不是上帝的恩典與自我啟示,咱是無法〔認識〕或〔遇見〕祂的。
從舊約聖經的記載都是上帝來找人、呼召人來跟隨祂、遵從祂的命令,不是人主動去找上帝、遇到上帝,
所以上帝是主動的,人是被動的,人所能瞭解的上帝永遠都是部份的、是片面的、無完全的、有限的,
所以人不能成為上帝、代替上帝、或侵犯上帝的榮光,因為上帝是創造者,人永遠就是有限的被創造者。
三、人的墮落與離棄上帝。
創世記第3章被稱作人類的[墮落史],聖經的作者用[伊甸園亞當與夏娃的故事]來描寫人如何要以自己為頭、
不聽上帝的話、受魔鬼(蛇)的引誘想要離開上帝來生活…,這是古代[耶和華宗教]的信仰者所作的[信仰告白],
它重點在於說明,為何人類要受苦、勞碌、生產、要面對死亡…,
這些種種的實況就是人犯罪離棄上帝也受逐出伊甸樂園(創三:17-24)的後果。
今日咱作一個〔人〕,若不能體會出此種〔同樣情境〕的無奈與苦痛,咱就會自以為義說不需要上帝、
咱就可自誇自大的認為-依賴咱自己的〔理性〕與〔智慧〕可以來存活,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,
人只有承認自己的罪惡與失敗,咱才有可能受接納成為上帝所要救贖的兒女。
四、上帝的拯救與人立定的〔約〕。
有墮落才有需要救贖,在舊約聖經中所要記載、所要表達的事就是上帝與人(以色列人為代表)之間立了〔約〕,
而且這契約是上帝主動建立的,這約完全建立在上帝願意〔揀選〕、願意〔拯救〕罪人的恩典上,
而這段延續的以色列民族數千年的〔拯救史〕,就成了咱所今日閱讀的〔舊約聖經〕。
在〔舊約〕中,耶和華上帝要求人必需[分別為聖]、[聖潔]、[順服]、[忠誠]...,如此才能蒙恩與得賜福,
但是這個約因為人的愚昧、頑硬而未完成,所以後來才有先知預言新約的出現-耶和華說:
〔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太家另立新約,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,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,與他們所立的約…〕
(耶利米31:31)。而這所預言的新約就是耶穌基督用寶血與咱立的-〔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
是為你們流出來的…〕(路加二十:20)。每一次咱恭守聖餐,再次與主同桌、同誓約時,咱就是在與上帝和好、
並與上帝重新立約、與上帝建立一種新的關係,所以恭守聖餐對基督徒的生命有特別的意義也在此。
五、上帝對人的愛與救贖。
〔救贖〕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中心,也真正表明上帝對人的[愛],而上帝[救贖]工作乃因十字架上的[耶穌基督]得以完成。
新約聖經-〔上帝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〕(約翰三:16)。羅馬書五:
8說的更清楚-〔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為我們死,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〕。
由此看來人若不承認基督耶穌的救贖與功勞,他也就不能體會上帝的愛,他與上帝之間也會處在一個陌生、
疏遠的關係,他的生命中就沒有歸屬與方向,並且離上帝的心意愈來愈遠。
所以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是咱體驗上帝的愛與救恩唯一的管道。
六、人對上帝的回應與責任。
愛上帝與愛人是基督徒首要的責任與誡命,所以耶穌說:〔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愛主你的上帝,
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,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〕。(馬太二十二:37-40)。
這是人對創造者上帝最直接、最簡單的回應與責任。今日咱有限的人要如何〔愛〕看不到的上帝呢?
除了要〔愛人如己〕這個大命題,改日在〔人與人的倫理〕中咱再探討外,咱說要〔愛〕上帝、我認為要作到以下四項責任:
(一)專一敬拜。專一表示一生只認定、確信、這個獨一三位一體的〔耶和華上帝〕,全心全力來學習更認識祂、敬拜祂、永不終止。
(二)奉獻金錢。只有口頭的敬拜是不夠的,作基督徒當以金錢奉獻在〔祭壇〕,來成就上帝國度的宣揚與建造。
(三)盡心事奉。不只金錢上的奉獻,一生之中全心投入、委身於上帝國事工的事奉是咱作基督徒不能推託的責任。
(四)活出見證。基督徒〔愛〕上帝也在於咱生活的模範與見證,人們今日是看不見上帝,
但卻能從咱身上發現上帝的愛與生命,一個有生命見證能力的基督徒,他的生命與上帝之間才有親密、良好的關係。
七、結語:
基督徒相信一切的倫理的教導與啟示都是從上帝來,所以唯有咱真正處理好咱與上帝之間的倫理關係,
咱才有能力去面對、去處理其他[人與世界]、[人與人]、[人與自己]間的倫理關係。
(本文作者為台北中山教會牧師)
摘自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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